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7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
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 日止(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增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刘松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2217%, 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5,095,495.95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 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松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2217%,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5,095,495.95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
股东 增持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时间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姓名 方式 (元/股) (股) (元)
量的比例(%)
2023年9月25日 42.1347 90,100 3,796,336.47 0.1638
刘松艳 集中 2023年12月6日 41.2117 12,100 498,661.57 0.0220
竞价 2023年12月7日 40.3275 14,900 600,879.75 0.0271
2023年12月8日 40.7384 4,900 199,618.16 0.0089
合计 122,000 5,095,495.95 0.2217
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刘松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增持计划前 增持完成后
股东 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姓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剔除当时公司回购专用账 持股数量
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比例
(股) 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比例(%) (股)
(%)
刘松艳 21,700 0.0394 143,700 0.2612
一致行动人 79,900 0.1451 79,900 0.1452
合计 101,600 0.1845 223,600 0.4064
注1: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注2: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回购。增持计划前剔除当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55,072,200股,增持完成后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5,020,8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刘松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