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50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3年3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形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79,4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490%,最高成交价为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8,798,975.82元(含交易费)。公司回购资金
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条款,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减持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占总股本扣除目前回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购股份数的比例
2023年1月10日 149,297 0.2713%
龚建芬 董事 集中竞价
2023年1月11日 43,100 0.0783%
2023年1月10日 95,100 0.1728%
陈渊技 董事 集中竞价
2023年1月11日 38,800 0.0705%
龚建芬、陈渊技上述减持行为系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前述主体的减持行为符合上述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增持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扣除目前
姓名 职务 增持期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回购股份数的比例
董事、总
刘松艳 2023年6月8日 集中竞价 21,700 0.0394%
经理
除上述情况外,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79,450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本次增减变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303,057 57.68% -17,475 32,285,582 57.65%
高管锁定股 9,143,057 16.33% -17,475 9,125,582 16.30%
首发前限售股 23,160,000 41.36% 0 23,160,000 41.3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97,193 42.32% +17,475 23,714,668 42.35%
三、股份总数 56,000,250 100% 0 56,000,250 100%
注:此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本结构表。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 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3月14日)前5个交易日(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29,2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07,30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 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