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49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刘松艳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其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 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 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松艳先生。
2、截止目前,刘松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700股,约占公司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0394%;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9 00 股 , 约占 公 司 剔除 公 司 回购 专 用 账 户中 的 股 份数 量 的0. 145 1% ; 股东 及 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01,600股,约占公司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1845%。
3、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刘松艳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的6 个月内,刘松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止(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及相关承诺:刘松艳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8、一致行动人暂未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2、刘松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刘松艳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