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3-01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 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 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采取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 披露,且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公司暂未回 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