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400 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400 万股变更为
8,320 万股,注册资本由 6,400 万元变更为 8,320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拟变更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20 万
元。 元。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或其他
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特殊事项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3)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者经 (3)分红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营净现金流量为负数;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其他特 殊情况。
殊情况。
除以上条款中内容变更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