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22 深市 海泰科


首页 公告 海泰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海泰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30

海泰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2-057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 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泰科”)
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陈涛先生、王洪波先生

  (三)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丁乃秀女士、张美萍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以上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孙文强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丁乃秀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

  刘树国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张美萍女士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乃秀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刘树国先生

  (四)提名委员会

  张美萍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文强先生、丁乃秀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任勇先生、马丽女士

  (三)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宝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孙文强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纪学先生

  (三)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

  (四)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传真:0532-89086867

  电子邮箱:service@hitechmoul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五、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丽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马丽女士持有公司 322,93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0.5046%;
刘奇先生持有公司 3,579,098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5923%。马丽女士、刘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马丽女士、刘奇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和监事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附件一: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文强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之
附件。

  王纪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之附件。

  梁庭波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3 年,任合
肥市第一粮食仓库审计处长;2003 年至 2010 年,任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融资总监;2010 年至 2012 年,任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2 年至 2013 年,任广东复兴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庭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魏秋香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

任捷威科(青岛)实业有限公司质量专员、采购专员;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青岛嘉星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魏秋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