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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2 深市 海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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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海泰科: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及
 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泰科模塑”)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6,6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764,511.3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2,875,488.61 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到账,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
[2021]第 0300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月 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模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进度详见公司发布的《2021-010》和《2021-012》等相关公告。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公司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在超过授权额度 39,100.00 万元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购买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号                                                                (元)

 1  海泰科模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2,584,118.29  2021.08.11    2022.08.10      1.15%-1.7%
                  青岛城阳支行

 2  海泰科模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9,509,400.00  2021.08.05    2022..08.04      1.15%-1.61%
                  辽宁路支行

 3  海泰科模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39,999,999.00  2021.08.17    2022.08.16      1.15%-1.84%
                  市南支行

                            合计                              52,093,517.29

注:认购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账户余额。


    (二)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5,500.00 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 44,600.00
万元。其中,39,10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2 日;5,500.00 万元额度
有效期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

    3、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 12 个月。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协定存款,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控制风险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于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董事会予以认可。同时,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5,500.00 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 44,600.00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对于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予以认可。同时,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5,500.00 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 44,600.00 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本次追认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监事会予以认可。同时,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 5,500.00 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 44,600.00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模具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且募集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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