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 于2024年
7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经综合考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现状,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1.6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6.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52号)对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 20,866.57 20,866.57 11,263.71
项目
2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 4,653.46 4,653.46 1,000.00
目
3 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 4,377.99 4,377.99 4,377.99
设项目
4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3,629.71 3,629.71 1,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3,204.65
合计 48,527.73 48,527.73 30,846.35
2. 截至2024年7月6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金 金投资
金额 额 进度
1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 20,866.57 11,263.71 7,084.12 62.89%
组生产项目
2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 4,653.46 1,000.00 560.37 56.04%
建设项目
3 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 4,377.99 4,377.99 4,483.59 已结项
中心建设项目
4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 3,629.71 1,000.00 690.49 已结项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204.65 13,204.65 已结项
合计 48,527.73 30,846.35 26,023.22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拟对“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以下简称“生产项目”)和“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项目”)调整投资总额(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并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生产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0,866.57万元,计划利用公司在常州市武进区已建设完毕的自有办公大楼的部分预留楼层,建造无尘超净车间、仓库等生产仓储设施,用于新增共计3,700台/年激光器产能和1,400台/年激光模组的产能。
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新业务产能需求对《招股说明书》中的原建设
规划进行了调整。前述调整后,公司新增英诺光伏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光伏行业的相关激光模组。上述调整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生产项目已新建激光器产能2,592台/年,激光模组产能386台/年。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减少和新增产能的情况,结合市场需求趋势、自身业务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认为,目前已建成的产能辅以精益管理的各种措施,能够满足近期日常经营需要,故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拟调减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结项。后续若有新增需求,公司可基于预留厂房空间,及时、快速地扩产。本次调整前后生产项目投资总额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万元) 本次调整后(万元)
项目名称 其中:使 其中:使 投资总 其中:使 其中: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 用自有资 额 用募集资 使用自
金 金 金 有资金
固体激光器及激
光应用模组生产 20,866.57 11,263.71 9,602.86 8,892.77 7,084.12 1,808.65
项目
(二)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营销项目计划在常州市、深圳市、长春市、武汉市、西安市和成都市建立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意在提高区域服务能力,扩展营销网络。营销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装修,服务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的购置等。
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新业务区域需求情况对《招股说明书》中的原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前述调整后,公司拟在常州市、深圳市、武汉市、成都市、济南市及越南、香港、德国、日本建设营销中心,并在常州配套建设打样中心。上述调整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营销项目的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进度
常州营销中心 已建成
深圳营销中心 已建成
武汉营销中心 未建设,由常州营销中心覆盖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 成都营销中心 已建成,后续因业务原因撤销
建设项目 济南营销中心 已建成
越南营销中心 未建设,由香港营销中心覆盖
香港营销中心 已建成注1
德国营销中心 未建设,后续拟使用自有资金建设
日本营销中心 已建成注2
常州打样中心 已建成
注1、注2:由于境外投资审批手续较为复杂,鉴于业务开拓需要,香港、日本营销中心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由上表,营销项目中的常州、深圳、济南、香港、日本营销中心及常州打样中心已建成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成都营销中心在建成后因业务原因被撤销,武汉、越南和德国营销中心未建设。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减少情况和已建成的营销中心情况,结合市场需求趋势、自身业务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认为,上述已建成营销网络能够满足公司目前业务拓展需要,未建设地点拟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并暂由已建成的营销中心进行业务覆盖,不会影响公司的营销活动,公司拟调减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并结项。本次调整前后营销项目投资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万元) 本次调整后(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 其中:使用 其中:使 投资 其中:使 其中:
额 募集资金 用自有资 总额 用募集资 使用自
金 金 有资金
营销及技术服务网 4,653.46 1,000.00 3,653.46 605.39 560.37 45.02
络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4年7月6日,生产项目和营销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募 募集资金实际 募集资金利息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承诺投 投入金额注1② 收入净额注2③ 金额①-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