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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0

英诺激光: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1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一、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张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200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0.008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653,100 股,以 151,499,282 股为总股本计算),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8.91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张勇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张勇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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