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14:50(下午)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7 3 4
代表股份数(股) 81,581,200 81,550,200 31,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8449% 53.8244% 0.0205%
份总数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5 1 4
代表股份数(股) 31,200 200 31,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0.0206% 0.0001% 0.020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原独立董事何君女士(已离职),第二届独立董事廖
健宏先生、余克定先生、盛杰民先生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
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股东所持有效表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代明华先生、王涛先生、何君女士(已离职),第二届
独立董事廖健宏先生、余克定先生、盛杰民先生分别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81,554,500 23,000 3,700 股份数量(股) 4,500 23,000 3,700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99.9673% 0.0282% 0.0045%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4.4231% 73.7179% 11.859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