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9,211.4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5,818,477.57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发展,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