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已建设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318.3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4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01.65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46.3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52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与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9,299.04 万元,另有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收益,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3,092.19 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547.31 万元,差异为 544.88 万元,差异为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的金额。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846.35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18,107.03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92.01
减:购买定期存款余额 --
减: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9,000.00
减:项目结束节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44.88
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不含已购买理财产品) 3,092.19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及公司后续进行的募投项目调整,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实际投入 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 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收
投资额 资金总额 总额 募集资 态的日期 益
金占比
固体激光器及 未达到使
1 激光应用模组 20,866.57 11,263.71 1,356.93 12.05% 2024/07/06 用状态
生产项目
营销及技术服
2 务网络中心建 4,653.46 1,000.00 192.41 19.24% 2024/07/06 不适用
设项目
激光及激光应
3 用技术研究中 4,377.99 4,377.99 3,854.56 88.04% 2024/07/06 不适用
心建设项目
4 企业管理信息 3,629.71 1,000.00 690.49 69.05% 2023/07/01 不适用
化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3,204.65 13,204.65 100.00% — 不适用
合计 48,527.73 30,846.35 19,299.04 62.57% — —
注 1:2021 年 7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注 2: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中二个营销中 心实施地点。
注 3:2022 年 7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新增 公司为实施主体。
注 4:2023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新增香港子公 司为实施主体,新增香港、德国、日本三个营销中心实施地点。
注 5: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
延期及内部结构调整和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公
司,建设周期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同意“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
三、信息化项目结项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企
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结项。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 募集资 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 待支付 募集资 募集专
项目 承诺投入 金实际 金投资 金利息 定可使用状 款项金 金节余 户余额
名称 金额 投入金 进度 收入净 态日期 额? 金额? ?+?+
额 额? ?
企业管
理信息 1,000.00 690.49 69.05% 8.84 2023 年 7 月 103.53 205.98 318.35
化建设
项目
注:上述利息净额为已剔除手续费用后的额度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信息化项目募集专户余额共计人民币 318.35
万元(包含待支付款项、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专项账户时实际余 额为准)转入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化项目剩余 款项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信息化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
限公司,建设期 24 个月。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已完成,按
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信息化项目资金节余主要是因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秉持科学、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多方对比供应商产品,选择了高性价比产品,其质量有保障但成本更低,加之严格把控项目建设流程中的细节,确保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318.35 万元(包含待支付款项、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专项账户时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其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毕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旨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信息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且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信息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