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3-05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对“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以下简称“生产项目”)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并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增一处实施地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4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4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01.65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46.3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52 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与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9,299.04 万元,另有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收益,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092.19 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547.31 万元,差异为 544.88 万元,差异为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846.35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18,107.03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92.01
减:购买定期存款余额 --
减: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9,000.00
减:项目结束节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544.88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不含已购买理财产品) 3,092.19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及公司后续进行的募投项目调整,截止 2023 年 6 月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实际投入 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 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入募集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号 投资额 资金总额 总额 资金占 态的日期 收益
比
固体激光器 未达到
1 及激光应用 20,866.57 11,263.71 1,356.93 12.05% 2024/07/06 使用状
模组生产项 态
目
营销及技术
2 服务网络中 4,653.46 1,000.00 192.41 19.24% 2024/07/06 不适用
心建设项目
激光及激光
3 应用技术研 4,377.99 4,377.99 3,854.56 88.04% 2024/07/06 不适用
究中心建设
项目
企业管理信
4 息化建设项 3,629.71 1,000.00 690.49 69.05% 2023/07/01 不适用
目
5 补充流动资 15,000.00 13,204.65 13,204.65 100.00% — 不适用
金
合计 48,527.73 30,846.35 19,299.04 62.57% — —
注 1:2021 年 7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额。
注 2: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中二个营销中心实施地点。
注 3:2022 年 7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
注 4:2023 年 3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新增香港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香港、德国、日本三个营销中心实施地点。
注 5: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
延期及内部结构调整和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公
司,建设周期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同意“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6 日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
三、生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结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的规划、原实施地点的现有生产场地条件、激光应用模组在新应用场景的发展需要等多个因素,拟对生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固体激光器及激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69 ①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69 号
光应用模组生产 号 ②江苏省常州市注1(地址待定)
项目
注 1:具体租赁地址尚未确定,需综合评估。
2、生产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情况
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 20,866.57 万元,本次仅调整该项目内部之间的分配结构,不存在改变总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序号 名称 投资金额 比例 投资金额 比例 ②-①
① ②
1 建设投资总额 17,307.97 82.95% 15,266.57 73.16% -2,041.40
1.1 装修工程费 3,311.15 15.87% 3,311.15 15.87% -
1.2 设备购置及 13,492.70 64.66% 11,451.30 54.88% -2,041.40
安装费
1.3 预备费 504.12 2.42% 504.12 2.42% -
2 铺底流动资金 3,558.60 17.05% 5,000.00 23.96% +1,441.40
3 租赁费 0.00 0.00% 600.00 2.88% +600.00
合计 20,866.57 100.00% 20,866.57 100.00% 0.00
3、生产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结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增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结构的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速公司在新兴应用场景的布局,针对应用于光伏等新场景的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产能的需求和该产能对厂房条件的特殊性要求等情况,公司经评估后认为原实施地点常州英诺大厦预留的适用空间有限,原投资概算的构成情况较新场景的产能需求存在待优化调整的必要性,需通过新增租赁场地来满足产能建设要求。因此,公司在常州新增一处实施地点,在原投资概算结构中新增租赁费及调增铺底流动资金。
(2)上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生产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求作出的决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从而支持公司发展。生产项目未变更其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