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84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2 月17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侯丹女士、控股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ZHAO XIAOJIE 先生、陈文先生和林德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1);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代明华先生、控股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涛先生、何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2),其中,何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君女士、代明华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会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ZHAO XIAOJIE 先生:男,1965 年 11 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
大学光电子工程系,副教授职称,日本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后。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深圳市“孔雀计划”项目团队带头人,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在激光领域具有二十余年的研发经验,曾获得国家教育委员会科技进步三等奖,发表与激光技术及应用相关的期刊论文 50 多篇,公司 41 项专利的发
明人。1997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曾先后担任普林斯顿大学应用研究科学家;PI 公司
部门经理;YUCO 公司副总裁;2007 年 3 月创办 AOC 并组建 AOC 激光技术团队,任该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负责人,并兼任德泰投资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ZHAO XIAOJIE 先生担任控股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持有其 76.77%的股权,通过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688,239 股。ZHAO XIAOJIE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侯丹女士:女,199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9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市摩尔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派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莫顿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牛堡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丹睿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凯曼洛时装有限公司监事、周末圣代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侯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侯丹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侯毅为父女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文先生:男,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硕士,
高级会计师。2009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深圳市金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今兼任深圳亨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德教先生: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博士,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博士后,发表与激光技术及应用相关的学术论文 70 多篇,
公司 5 项专利发明人。2005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曾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光
电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研究员;英国 SPI Lasers 公司高
级科学家;2015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 MOPA 纳秒/亚纳秒激光技术研发负责人、高
级科学家;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德教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59%的股权,通过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542 股。林德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涛先生:男,1962 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功率工业加工气体激光器、半导体激光器测试与封装和光电子材料
与器件研究。1991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先后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助教、讲师与副教授职务。2002 年获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磁约束放电 CO激光器研究;1997 年至 19978 年期间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评为“先进工作者”;1996 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硬质合金与碳素钢的激光焊接(奖证编号 952015)。截止 2022 年 12 月,王涛先生以第一及通讯作者身份在光学和光电子领域著名和主流
期刊 Photonics Research,Carbon,Optics Letter, Optics Express,Applied
Physics Letters,Physical Chemistry Chemical Physics 等上面发表论文 80 余篇。
截至本公告日,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何君女士:女,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云南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21 年 11月至今,担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业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深圳前海众微资本有限公司风控总经理,期间主要负责项目的风险控制管理。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深圳青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期间主导了融
资与并购业务。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先后担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和项目经理、北京汉鼎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执行总裁,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IPO 项目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何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君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代明华先生: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
律本科,律师。1984年至2011 年期间,先后担任贵州大学法律系教师,北海精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生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丰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科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龙田投资管理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