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8165号),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909,120.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58,955.17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4,058,955.17元为基数,母公司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05,895.52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885,778.31元,减2020 年 度利润分配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0,538,837.9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151,645,0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197,409.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预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