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战略配售持有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云申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周云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周云申先生与公司子公司签订了相关保密合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影响。
3、周云申先生离职后,其负责的工作由核心技术人员杨昕先生及激光方案事业部技术总监晏恒峰先生负责。周云申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云申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激光应用技术研发工程师、高级科学家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周云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周云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云申:男,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博士后。2010年7月-2016年12月,先后任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研究助理教授、研究副教授,2017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公司激光应用技术研发工程师、高级科学家。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周云申先生通过“长城诺创未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
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云申先生持有资管计划的份额已全部转让至公司员工陆文革先生。周云申先生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心员工战略配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变更已经员工战略配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持有人变更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陆文革先生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英微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微纳激光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奥科激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文革先生通过深圳市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17%股份,持有资管计划份额400万份,占资管计划总比例的8%。
本次变更后,资管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为上市公司 持有份额(%)
董监高
1 唐益明 高级总监 否 11.00%
2 雷志辉 激光方案事业部副总经理 否 9.60%
3 黎凯 高级总监 否 9.00%
4 陆文革 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否 8.00%
5 曹昕华 总监、子公司监事 否 7.00%
6 赵晓军 经理 否 7.00%
7 袁海微 激光器事业部副总经理 否 6.00%
8 陈文 董事、副总监 是 6.00%
9 白静 证券事务代表 否 5.40%
10 班继宗 高级经理 否 4.00%
11 晏恒峰 总监 否 3.00%
12 胡海梦 总裁助理 否 2.00%
13 张颖群 高级经理 否 2.00%
14 叶青 经理 否 2.00%
15 邹彬 经理 否 2.00%
16 苏炯锋 经理 否 2.00%
17 陈苑东 经理 否 2.00%
18 胡莉 经理 否 2.00%
19 冯震 副经理 否 2.00%
20 秦国双 监事、主管 是 2.00%
21 杨晓宇 主管 否 2.00%
22 潘月妮 主管 否 2.00%
23 叶娜 专员 否 2.00%
合计 100.00%
(三)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云申先生工作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3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16项。周云申先生工作期间作
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周云申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周云申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保密承诺
周云申先生与公司子公司签订了相关保密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周云申先生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对其所知悉任何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
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入职开始,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已被公开。周云申先生离职后仍对其在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周云申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作为以原创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高水平的国际化研发团队、健全的研发体系和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不存在对个别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商业秘密和软硬件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由7人变为6人,具体变动情况为:
年度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0年末 赵晓杰、林德教、Meng Hong Ma、Jie Zhang、陶沙、杨昕、周云申
本次变动后 赵晓杰、林德教、Meng Hong Ma、Jie Zhang、陶沙、杨昕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工作平稳衔接和有序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周云申先生离职后其负
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杨昕先生及激光方案事业部技术总监晏恒峰先生负责,杨昕先生、晏恒峰先生简历如下:
杨昕先生: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博士。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核心成员,深圳市“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C类人才。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担任湖北捷迅光电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6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混合超快激光技术研发工程师、高级科学家。
晏恒峰先生:男,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博士。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工业大学数理学院博士后,北京市数字化医疗3D打印工程技术中心新型成型技术实验室主任;2019年7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激光方案事业部技术总监、高级科学家。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英诺激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周云申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杨昕先生、晏恒峰先生负责,周云申先生的离职不会对英诺激光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员工战略配售计划的持有人变更符合英诺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心员工战略配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周云申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且其已与公司签署保密合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周云申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英诺激光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周云申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英诺激光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云申先生的离职未对英诺激光的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战略配售持有人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