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0 证券简称:密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42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1,935,620.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88,379.7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 17,560.72 12,037.77
2 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 8,308.47 5,695.06
3 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 11,402.78 7,818.94
4 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03.86 5,057.63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4,139.44
合计 52,775.83 34,748.8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拟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形式存放银行,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