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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7-05

密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YANTAI ISHIKAWASEALING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APEC 科技工业园冰轮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发行人”、“本公
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特
别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146,4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
 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4,712,856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 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对未来业绩变动的风险

    公司密封垫片产品主要配套传统内燃机,对于纯电动机的移植配套可能性较 低。近几年来,国家大力提高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新能源汽车消 费。2014 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 号)、2015 年出台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 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 号)以及 2020 年
 11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等
 文件加速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步伐。

    目前,受限于技术瓶颈导致新能源汽车存在续航能力差、能源补充困难以及 动力不足等方面限制,新能源汽车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客车等领域;发行人产品 下游应用领域以装配柴油机的商用车、工程机械为主,对车辆的续航能力、动力 性能要求较高,短期内受到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影响较小。长远来看,如未来搭
载纯电动机的新能源商用车型、工程机械的研制和生产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政策进一步向新能源商用车倾斜,发行人未来成长性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二)主要客户年降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批量生产后,随着客户采购年限的推移,价格会有一定比例的年度降幅,即“年降政策”。发行人密封垫片和隔热防护罩产品主要面向汽车行业中发动机制造厂商,产品价格普遍会受到汽车行业年降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密封垫片和隔热防护罩产品中的年降产品对当期收入的影响分别为 487.58 万元、1,986.47 万元和 940.31万元。

  由于年降政策对产品的售价和盈利水平存在持续累加的影响,随着产品迭代更新和供应年限的增加,旧型号产品的售价和盈利水平将明显下降。因此,如未来发行人主要客户继续维持较高的产品年降幅度或者发行人无法持续开发新产品,紧随发动机产品的更新换代需求,以抵消旧产品年降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会对发行人的维持较高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三)竞争对手加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国内主要主机厂客户部分发动机型号独家配套密封垫片产品,在主要主机厂客户的密封垫片产品领域为第一大或者主要供应商。未来随着市场不断发展,如原有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新的竞争对手的陆续加入,抑或发行人客户出于平衡供货的考虑,相应提升其他供应商产品采购比例,发行人市场份额存在下降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四)外协厂商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生产工序中的冲落、挂胶为劳动密集、操作简单的生产工序,发行人为保证产品供应能力、提高生产效率,较大比例交由外协厂商进行代工,发行人与外协厂商的合作稳定。未来,若发行人外协厂商生产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短期内无法寻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外协厂商,抑或是外协代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成本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五)下游行业不景气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终端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尤其是商用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商用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物流运输行业以及基建投资的周期性波动会对商用车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要客户潍柴控股、中国一汽、中国重汽、上汽集团、广西玉柴等国内发动机主机厂的直接下游为国内商用车整车厂商,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如该等客户经营状况持续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不利影响,该不利影响将会向发行人所处的上游行业传导,将可能造成公司的订单减少,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创新风险

    发动机密封制品和密封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下游发动机行业产品的升级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主机厂对发动机密封制品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公司虽然坚持研发投入,但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产品更新和升级换代越来越快;同时我国节能减排要求日趋严格,如果公司不能够及时地把握发动机密封技术的发展方向,无法快速研发新产品以有效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和产品利润率下滑的风险,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55.00%、55.24%
和 56.97%,比重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冷板、镀锌带和无石棉纤维等,若上述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通过有效措施消除原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面临波动风险。

    (八)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122.73 万元、7,209.10 万元和
7,603.2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00%、16.78%和 14.13%。若公司产
品下游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同时公司不能及时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以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1,705.35 万元、12,447.22万元和 15,800.3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41%、28.98%和29.37%。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可收回性较高,报告期内回款良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若因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下游行业状况恶化,或个别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难以回收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一、同意密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密封科技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密封科技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660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密封科技”,股票代码为
“301020”,本次公开发行 36,600,000 股股票,其中 34,712,856 股将于 2021 年 7
月 6 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7 月 6 日

    (三)股票简称:密封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02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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