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和 2023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和《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陈忠芳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70,284,20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57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0,249,65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54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947,20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4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12,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2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34,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84,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9,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赵茂华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1 《任卫庆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42,3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任卫庆先生、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6,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提案 10.02 《洪寅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198,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洪寅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3 《毛春光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400,5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毛春光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4 《陈忠芳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255,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陈忠芳先生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47,2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5 《赵茂华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079,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赵茂华先生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