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1-02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16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
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旭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可以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汇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