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的质押等。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序号 授信银行
(亿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7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4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 3.5
5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村支行 3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及辖属陈村支行 2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5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1
合 计 28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