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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申菱环境: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止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至今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符合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在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决议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持续性,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严谨、公允、客观地进行独立审计并及时为公司出具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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