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于 2021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额度办理人民币/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诺保函类(可用于第三方保兑)、应收款保兑、贸易融资业务及国内信用证等非项目融资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三年,在期限内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授权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使用该授信。
公司申请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在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未达到股东
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人员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项。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