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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3 深市 利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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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利和兴: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
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
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
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
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
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5 家以上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钦佩佩,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2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大信在担任我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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