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7,965,512.4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55,081,703.31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06,907,629.19 元,其中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12,682,540.54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资本公积 434,853,878.15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 435,779,153.77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5,828,70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582,870.40 元(含税);
同时,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5,828,70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77,914,352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233,743,056
股。本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