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定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公司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公司证券事务
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 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
联系电话:0755-28030088
传真:0755-23503632-822
邮箱:ir@lihex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祥路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17 楼,邮编:518109
5、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本单位(或本人)委托代理人按以下授权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
反对或弃权票(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
表决),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本单位(或本人)对有关会议议案授权如下(除须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在“同
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钩):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 √
周期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
权”栏中选择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每一页均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码/法人股东统 代表人姓名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发言意向及要点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册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
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13”,投票简称为“利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