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废止与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废止与修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陆续进行了修订与更新,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根据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废止及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二、本次废止与修订的制度列表
公司本次具体修订、废止的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或废止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修订 否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8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为《控股子公司管 否
理制度》
9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1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13 《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1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7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废止 是
18 《承诺管理制度》 废止 是
19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废止 是
20 《重大事项处置制度》 废止 是
上述制度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