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与央企下属公司签订了新能源箱式变压器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扬电科技向该公司提供新能源箱式变压器。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交易对方的保密要求,本次交易对方名称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央企下属公司
2、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合同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为央企下属公司,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关系说明: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新能源箱式变压器(华变)
2、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105,827,697.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零伍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玖拾柒元整)
3、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最终以买方实际采购合同货物结算金额为准。
2)合同支付:分阶段按比例结算,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支付比例为0:6:3:1。买方项目开具发票情况下,项目货款到达买方账户一个月后,买方按照项目回款比例依次同比例支付给卖方。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支付,供应商提供两年期的质量保函替代。
4、交货:供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等相关事宜以客户供货单为准。
5、供货期限:合同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6、质量保证: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
7、争议解决: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2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慢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