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 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1年度财务概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54,380.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286,084.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2021年净利润46,286,084.54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628,608.45元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114,322,478.82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05,460,023.4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5,460,023.49 元。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本着回报股东、 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以公司股本总数8,400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2021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8,400,000.00 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