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058,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840,000 股的 56.7694%。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64,01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840,000 股的 56.728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股份 46,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2,840,000 股的 0.0413%。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苏本立先生、Ota Toshihiro 先生、苏永
益先生、Aoshima Mitsuo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苏本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苏本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 Ota Toshihiro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Ota Toshihiro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苏永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苏永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 Aoshima Mitsuo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Aoshima Mitsuo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立新女士、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王立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王立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善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刘善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杜燕珊女士、张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均获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杜燕珊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杜燕珊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057,2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2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16%。
表决结果: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钟泳、兰江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