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6,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同时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800,000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26,040,000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
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8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8 月 10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8 月 11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2 年 8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8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将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1,117,500 47.37% 12,335,250 53,452,750 47.3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37,500 0.73% 191,250 828,750 0.73%
首发前限售股 40,480,000 46.64% 12,144,000 52,624,000 46.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5,682,500 52.63% 13,704,750 59,387,250 52.63%
股
三、总股本 86,800,000 100.00% 26,040,000 112,840,000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12,840,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
益为 0.4656 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14.20 元/股调整至 10.77 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咨询联系人:华舜阳
咨询电话:020-39226386
传真电话:020-392263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