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于2021年6 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1号)同意注册,华立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814.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244.21万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26,569.79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000037011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69.79万元,少 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金拟投资金额 金拟投资金额
1 终端业务拓展项目 22,946.01 22,000.00 13,569.79
2 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5,540.60 5,000.00 4,000.00
3 营销及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5,338.02 5,000.00 1,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41,824.63 40,000.00 26,569.79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
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募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
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 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 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