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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0 深市 晶雪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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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1

晶雪节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2-055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0530)(以下简称“冰山冷热”)与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 6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冰山冷热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 6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冰山冷热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4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通知,冰山冷热与
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 6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 6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转让总价(元)  占总股本
                          (股)    (元/股)                    比例

冰山冷热科  垒土崆峒 6

技股份有限  期私募证券  5,400,000    16.10    86,940,000.00    5.00%
  公司      投资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冰山冷热科  无限售条件

 技股份有限    流通股    20,421,720    18.91%    15,021,720    13.91%

  公司
垒土崆峒6期  无限售条件

 私募证券投    流通股        0          0.00%      5,400,000      5.00%

  资基金

  注: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纪志坚

    注册资本:843,212,50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613009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制冷制热设备及配套辅机、配件、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设
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及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制冷空调成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房屋租赁;普通货物运输;物业管理;低温仓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1993年12月18日至长期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XB653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98号509-51室

    法定代表人:刘德磊

    注册资本:1,132.65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029057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经营期限:自2015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

    主要股东:朱文明(持股43.24%);刘德磊(持股32.46%);柏志祥(持股12.15%);杨墨(持股12.15%)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注]受让方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相关协议。

    2、标的股份及股份转让价款

    (1)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雪节能”)
5,4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晶雪节能股份总数的5%),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

    (2)股份转让价款

    在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的规定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6.10元/股。

    甲方拟转让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6,940,000.00元。乙方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股份交割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20,000,000.00元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

    (2)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双方共同至登记过户机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交割手续并取得登记过户机构出具过户登记确认文件。

    (3)在标的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之日(即登记过户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66,940,000.00元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股份转让款。

    (4)因本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本交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迟延过户部分的股份数所对应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为免疑义,双方确认,因不可抗力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能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不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3)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上述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构成终止本协议履行的理由;无论违约方是否承担了违约责任,守约方均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冰山冷热、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崆峒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到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冰山冷热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冰山冷热);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垒土崆峒)。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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