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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可靠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9        证券简称:可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 1118 号英国中心 T6-28 层,公司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利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75,559,368 股,占上市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7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5,530,568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66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40,560 股,占上市公司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利伟先生、鲍佳女士先生、程岩传先生、周忠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金利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1.02 选举鲍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1.03 选举程岩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1.04 选举周忠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经累积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寿泓先生、肖炜麟先生、景乃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寿泓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2.02 选举肖炜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2.03 选举景乃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王丽女士、张雅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任绍楠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王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3.02 选举张雅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51%。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47,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75%;
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金利伟先生、杭州唯艾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唯艾诺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唯艾诺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540,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1,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7%;反对 1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陈旭楠、谢梦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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