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587.43
项目投入 B1 45,361.3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44.49
项目投入 C1 151.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65
项目投入 D1=B1+C1 45,512.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73.14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12,147.85[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差异 H=F-G
[注]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 月 7 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 1,900 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实现节余资金 6,427.17 万元。2025
年 1 月 13 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987.95 万元,2025 年 8 月 13 日赎回 2024 年 11
月 7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 万元本金,共计转出募集资金 7,987.95 万元。与节余募
集资金差异主要系尚未支付完毕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公司 2025 年 6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2025 年 7 月 4 日,实际转出募集资金 4,159.90 万元,与节余募集资金差异
系项目尾款及理财收益等。
2、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416.13
项目投入 B1 20,482.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61.26
项目投入 C1 9,298.4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26.26
项目投入 D1=B1+C1 29,781.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87.5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422.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422.44[注]
差异 G=E-F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8,422.44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4,422.44 万元、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4,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注销,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滨 19660501040011486 2024 年 4 月 15 日销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 1208017319200156050 2024 年 5 月 29 日销户
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 19660201040667771 2025 年 1 月 13 日销户
开发区支行 [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79900713110520 2025 年 7 月 4 日销户
[注 2]
[注1]公司2024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月13日,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
[注2]公司2025年6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