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期初未分配利
润为 115,600,516.63 元,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4,604,202.93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032,274.26
元,应付普通股股利 40,000,000.2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788,437.07 元,资本公积金 732,920,321.04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666,667.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不进行现金分红,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66,666,667 股变更为 80,000,000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6,6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0.20 元。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已实施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下,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 2021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
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求,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