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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1

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号                    (万元)  资金(万

          项目名称                元)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年产 1,900 万套家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金开环区评
 1  用电器磁感流体控  38,167.56  38,167.56  (赋码)信息表, 项目 代码: 备[2020]8
    制器扩产项目                                                        号

                                              2020-330791-38-03-10718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1.01  6,001.01  -                          -

          合          44,168.56  44,168.56  -                          -

          计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87.43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0,418.86 万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12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 4,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事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账户中 1,000万元用于新设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超募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超募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批流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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