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2-032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昝爱军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94%,并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收到昝爱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及《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出具了新的减持计划,现将其减持情况及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均价(元/ (万股) (%)
股)
2022 年 6 月
昝爱军 集中竞价 27 日至 15.25 150.00 0.98
交易 2022 年 9 月
14 日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2)减持价格区间:13.81 元/股至 16.90 元/股。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例(%)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6.52 850.00 5.54
昝爱 其中:无限售 1,000.00 6.52 850.00 5.54
军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昝爱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未来减持计划
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5.54%)的股东昝爱军先生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 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4%。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昝爱军。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昝爱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450 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结合等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上述拟减持事项与昝爱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约定,昝爱军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人同意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减持。
(3)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在符合上述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减持意向,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昝爱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昝爱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昝爱军先生承诺,在本计划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昝爱军先生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昝爱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二)昝爱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