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责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 万元;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担保情形。
担保情形。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上董事审议同意;前款第(四)项担保,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前款第(四)项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
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 等比例担保,属于上述指标中第(一)同等比例担保,属于上述指标中第(一) 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
限制。 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
规定,导致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
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