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宋述省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勤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新安先生和李红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150%)的董事宋述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 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0.0288%)。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189%)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勤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1,000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0.0297%)。
3、持有本公司股份 152,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1457%)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新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8,000 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0.0364%)。
4、持有本公司股份 102,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0978%)的高级管理人员李红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500 股(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的 0.0244%)。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述省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勤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新安先生和李红涛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
本(最新披露)比例
宋述省 120,000 0.1148% 0.1150%
义勤峰 124,000 0.1187% 0.1189%
李新安 152,000 0.1455% 0.1457%
李红涛 102,000 0.0976% 0.09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姓名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最
新披露)比例
宋述省 30,000 0.0287% 0.0288%
义勤峰 31,000 0.0297% 0.0297%
李新安 38,000 0.0364% 0.0364%
李红涛 25,500 0.0244% 0.0244%
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宋述省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勤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新安先生和李红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就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减持主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宋述省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义勤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新安先生和李红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