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314.3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 万元。2021 年 5 月 26 日,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7,108.66 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
万 元 分 别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张 家 港 锦 丰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387670667013000084532)31,000.00 万元、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账户(账号 8008288802911)15,000.00 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户(账号 03004542637)28,289.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3,000.84 万元,其中,
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3,702.52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81,398.53
减:发行费用 9,314.34
募集资金净额 72,084.19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3.87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595.08
减: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04.77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79
加:尚未扣除的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22.29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224.81
减: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739.78
减:募集资金印花税 18.03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02.7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4,542.37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3,702.52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05.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845.16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29,00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845.16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2,845.16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29,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张家港锦丰支行 387670667013000084532 1,475.71 募集资金专户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 8008288802911 1,278.66 募集资金专户
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03004542637 90.79 募集资金专户
港支行
合 计 2,845.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预期年化 存储金额
收益率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公司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3.07.27- 1.80%-3.25
行股份有限公司冶 款 2023228 期 收益型 2024.02.28 % 20,000.00
金工业园区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公司结构性存 保本浮动 2023.11.02- 1.80%-3.10
行股份有限公司冶 款 2023326 期 收益型 2024.05.08 % 9,000.00
金工业园区支行
合计 29,000.00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人民币 27,556.29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受托人 产品类型 理财期限 预期年化 认购金额 状态 实际收益
收益率 (万元)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2.10.21-2023.01.13 1.70%-2.90% 5,000.00 已到期赎回 19.60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2.07.20-2023.02.06 1.88%-3.35% 14,400.00 已到期赎回 2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