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 人。
(9)财务信息:2022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 59,235.55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经审计)53,832.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911.85 万元。
(10)客户情况:2022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0 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8,123.0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56.56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5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 次(涉及 15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6 年 1 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丛平,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同光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丛平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议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议机构。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