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5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314.34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 万元。2021 年 5 月 26 日,申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7,108.66 万元)后的余额 74,289.87
万 元 分 别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张 家 港 锦 丰 支 行 账 户
(账 号 387670667013000084532)31,000.00 万元、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账户(账号 8008288802911)15,000.00 万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行账户(账号 03004542637)28,289.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
金投资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 32,611.85 31,000.00 5,659.72
制品成型新建项目
2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验 15,097.62 15,000.00 2,160.84
室建设项目
合计 47,709.47 46,000.00 7,820.56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中部分挤出机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6 月 30 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截至 2022 原预计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集资金投 年 6 月 30 达到预 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日已投入 定可使
募集资金 用状态
金额 日期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主
要设备到货情况进行设备安
改性塑料扩 装调试及竣工验收,其中 4 条
产及塑料制 2023 年 挤出机生产线预计于 2023 年
1 品成型新建 31,000.00 5,659.72 6 月 6 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
项目 可使用状态;其余 4 条挤出机
生产线预于2024年12月前完
成设备安装调试,达到可使用
状态。
合计 31,000.00 5,659.72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改性塑料扩产及塑料制品成型新建项目的设计产能为年产改性塑料 6
万吨、塑料制品成型产能 1,500 吨,总计 8 条挤出机生产线。2021 年以来,国内
外部分地区的新冠疫情出现较大波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截止目前,前述产线中 4 条挤出机生产线按照项目原计划正在实施,预计 2023 年 6 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后如期投产。另外 4 条挤出机生产线尚在设计选型过程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生产有所延缓,目前公司正积极与设备供应商进行沟通选型。为合理降低项目实施的不确定风险,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中部分挤出机生产线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在订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方案之前已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对项目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或是可能出现项目进展缓慢、实际
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