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2-006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
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2020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67 人(较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359)增加 8 人),从业人员
1143 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2。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年度业务收入 52,149.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48,063.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 5,000.00
家。
天衡事务所 2020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
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 7,204.5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6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67.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和自律监管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荆建明
荆建明,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1 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
鲍伦虎,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
常桂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4 年 10 月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议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议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为: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