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1-004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5,950,846.8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584,088.04 元,共计 28,534,934.8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66,66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51.96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93,143,424.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27.2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 0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本次募 项目备案情 项目环评情况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况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 张行审投备 苏行审环评
1 料制品成型新建项 32,611.85 31,000.00 [2020]42 号 [2020]10154号
目
2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 15,097.62 15,000.00 张行审投备 苏行审环诺
验室项目 [2020]43 号 [2020]10018号
合计 47,709.47 46,000.00 - -
根据《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为人民币 25,950,846.84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截至 2021年 6 本次置换
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额 月16日自筹资 募集资金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改性塑料扩产及塑
1 料制品成型新建项 32,611.85 31,000.00 2,474.41 2,474.41
目
2 研发测试中心及实 15,097.62 15,000.00 120.67 120.67
验室项目
合计 47,709.47 46,000.00 2,595.08 2,595.08
四、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3,143,424.74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584,088.04 元
(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金额 说明
1 保荐费 943,396.23 自筹资金支付
2 审计验资费 660,377.36 自筹资金支付
3 律师费 566,037.72 自筹资金支付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14,276.73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2,584,088.04
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584,088.04 元。
综上,公司拟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534,934.88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3 号)。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批程序与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8,534,934.88 元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3 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6月1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博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63 号);
5. 申港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 关于江苏博 云塑业股 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