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2,876,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1,438,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9 日)
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共计转股 100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122,876,000 股增加至 122,876,100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起暂停转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22,876,1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99999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1,438,000 元(含税)。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876,1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99999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49999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9999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3 王宗友
2 01*****025 田年斌
3 08*****812 厦门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958 邹超洋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 24.95 元/股调整为 24.4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崧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第四工业区 A3 栋厂房
咨询电话:0755-29596655
传真电话:0755-29358816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