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954,328.6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3,009,118.3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92,733,196.78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79,819,489.4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 442,531,062.00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
442,531,062.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为回报公司股东,使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2,876,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1,438,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
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将相关知情人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