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8,3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员工提供借款,借款用于公司员工本人名下房产的购置及装修;用于员工或家庭近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事故等方面的医疗费用支出周转等;以及经多方证据证明,该员工家庭确实有遇到重大实际困难而需要支出的。
近日,经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2年11月24日,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的余额为
180万元。考虑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满12个月,公司将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将要求员工尽快归还借款,待相关条件成熟后再实施相关资助。
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是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停止为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是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停止为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停止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是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停止为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