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4-010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 2023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5 人,
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人。安永华
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于 2007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
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于 2016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海燕女士,于 1998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4 年上市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服务经验,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华女士、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硕炜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海燕女士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4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基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安永华明的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一年,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
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能够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一年,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