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9 证券简称:金龙鱼 公告编号:2024-009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38074_B01号《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847,748,74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 净 利 润 为
3,843,375,131 元。按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 定 公 积 金
384,337,51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459,037,618 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275,582,278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21,591,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1.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01,796,660.50 元。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20,673,785,617.50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0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03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内幕信息知情人清单
特此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